AsianLII [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江苏省地方法规

You are here:  AsianLII >> Databases >> 江苏省地方法规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涉农收费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Database Search] [Name Search] [Noteup] [Help]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涉农收费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81002

  【发布文号】苏政办发[2000]33号

  【发布日期】2000-04-19

  【生效日期】2000-04-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

关于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33号2000年4月19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物价局、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省监察厅《关于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的意见

       (省物价局、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省监察厅

              二000年四月)

  为贯彻落实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进一步控减农民合同外负担,维护农民利益,现就全面推选涉农收费公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控减农民负担,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的重要意义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一项关系到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巩固农民基础地位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涉农收费公示制,直接向农民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深化农村村务、乡(镇)务公开和部门收费公开的重要内容,是使涉农收费公平、透明、规范,完善群众监督的重要制度。近年来,这项制度已在全省不少市、县推行,取得初步成效,深得基层广大干部、农民群众的欢迎。

  当前,农民负担总体上仍然较重,尤其是合同外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和摊派较多。通过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可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有效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可以规范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行政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物价、农民负担监管、监察等部门要从控减农民负担,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统一思想,把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作为控减农民负担的一项长效措施,全面推行。

 二、涉农收费公示制的主要内容

  (一)向农民公示涉农收费的项目与标准。凡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建房、结婚登记、计划生育等涉及向农民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均要列为公示内容,向农民公开。

  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过县(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物价局严格审核,以县为单位统一公布,确保公示项目和标准的合法性、准确性。

  (二)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政策通过“一栏”、“一信”、“一册”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公示。

  “一栏”,即公示栏。通常在乡、村所在地及收费部门的办公地设立公示栏,公布涉农收费的项目与标准。

  “一信”,即公开信。向农户发放,主要是宣传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和推行办法等,让广大农民知晓、关心和支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

  “一册”,即涉农收费手册。将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政策、农民交纳有关费用登记卡统一印制成册,免费向农户发放。

  (三)建立涉农收费监督举报制度。在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过程中,相应建立涉农收费监督举报制度。通过在公示栏和涉农收费手册上公布举报电话号码等方法,接受农民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举报。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处理举报和投诉,发挥监督作用。

 三、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

  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

  首先,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收费部门和各级干部的思想,清除疑虑,形成共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等,既要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基层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又要广泛宣传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意义和目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同时,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将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与清理整顿收费秩序结合起来。各地要以推行公示制为契机,调查摸底,认真做好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工作。

  二是将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与规范收费行为结合起来。实行公示制以后,收费部门在收费时,必须规范运作,开具统一收费票据,在收费登记卡上注明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人姓名等。否则,农民有权拒交。

  三是将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与村务、乡(镇)务公开结合起来。各地在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过程中,可以与村务公开、乡(镇)务公开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公示栏制作要坚持“节俭、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不得向农民收取制作费用;公示地点要醒目,方便群众阅览。

  四是将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与经常性的督查结合起来。为确保涉农收费公示制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必须完善监督机制。要加强涉农收费公示制实施情况的督查,在督查中既指导工作,又查纠问题。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发挥农民参与涉农收费监督的作用。如设立农民投诉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聘请农调户、乡镇物价、农经、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反馈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情况。要突出重点抓督查。夏秋农产品收购季节,农村各种收费比较集中,易产生搭车收费的现象,尤其要加大督查的力度,防止乱收费和农民负担的反弹。

 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涉农收费公示制顺利推行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落到实处。县和乡镇可以成立以县、乡领导任组长的“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示制的组织实施。

  认真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加大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的力度。物价、农民负担监管、监察部门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责任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和其他减负措施。物价部门应将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纳入当前主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勇挑重担,做好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的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是控减农民负担的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切实做好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工作;监察部门要把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作为在农村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项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并以纪律的手段来保证这项工作抓到底,抓出成效。各有关收费部门要配合物价、农工、监察部门搞好工作,按照要求,将本部门的涉农收费项目公布出来,主动规范自身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涉农收费公示制度需要必须的经费投入,当地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js/laws/045c0d480b8e2ca36256d54c88bc5bc483de0a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