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nLII [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江苏省地方法规

You are here:  AsianLII >> Databases >> 江苏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Database Search] [Name Search] [Noteup] [Help]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单位】江苏省

  【发布文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7号

  【发布日期】2004-04-21

  【生效日期】2004-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7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4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4年4月21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js/laws/957618d34533c3c23989cb1551aa65b7b1eee4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