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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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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81002

  【发布文号】苏政办发[2000]46号

  【发布日期】2000-05-18

  【生效日期】2000-05-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

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46号2000年5月1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意见

           (省农机局 二000年五月)

  为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联合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落实农业部与省政府签订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协议》,全面推动全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的大部分城市郊区、田间地头、公路和机场周围随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现象十分普遍,全省每年秸秆焚烧面积达40%以上,尤其是三麦秸秆的焚烧现象更为严重。农作物秸秆的大量焚烧,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而且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火灾、交通受阻、机场关闭、人员伤亡的重大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对此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十分重视,多次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问题。用现代工程手段解决农作物秸秆的出路问题是我省农业机械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几年来的实践试验证明,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投资少、见效快,是目前解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可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蓄水、保温性能,补充和平衡土壤养分。1999年,在我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努力下,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不让秸秆焚烧的硝烟带入二十一世纪”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将农作物秸秆禁烧与机械化还田工作作为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程抓紧落实。

 二、明确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全省2000年及“十五”期间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禁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从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以科技为先导,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与利用秸秆生产饲料、燃料、工业原料技术相结合,采取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全面推动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从今年起基本实现以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以及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地带全面禁烧的目标。到2005年全省的各类秸秆还田机械推广到1.8万台,实现每年2000万吨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三麦秸秆机械化还田达到70%以上。

 三、制定规划,落实措施,确保实现全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机械化还田

  (一)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是促进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的面积和机具的推广数量,在技术应用、机具推广、地区的选择上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二)搞好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主要包括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机械化旱地秸秆还田、机械化水田秸秆还田、秸秆捡拾打捆技术等四种形式。各地要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不同的作物种植结构选择适宜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推广。要发挥农机推广机械、农机专业户和农机服务队的作用,利用全省农机高产示范区开展该项技术的推广工作,通过现场会、机具演示会、农机跨区作业等多种方式,让农民亲身感受到秸秆还田的好处,各级农机部门要抓好技术培训,使农机手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秸秆还田技术和机具,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及时为机手做好服务工作。

  (三)筹集资金,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各地要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筹集和运用农机化发展基金,各级政府要从财政支农资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集中用于典型示范、技术培训和机具购置补贴,制定相应的政策,积极探索银行消费信贷,以引导农民多方筹集资金投资购机;在认真抓好国家重点地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程项目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组织实施配套项目,以全面推动全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四)努力探索农机服务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要从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鼓励广大农民购置秸秆还田机具开展有偿作业服务。要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建立健全农机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以增加农机户的收入,提高农民购机的积极性。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全省农作物秸秆禁烧。全省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周围,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铁道沿线以及机场周边地区的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联合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重点地区各级政府应认真履行与省政府签订的《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状》,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各级环保、农机、农业、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保障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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