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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川府发[1994]183号
【发布日期】1994-12-26
【生效日期】1994-12-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旅游局
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国内旅游业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川府发〔1994〕183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内旅游业有了很大发展,对推动我省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我省旅游资源非常丰富,进一步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潜力非常大,只要各级领导重视,完全有条件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省的一个大产业。现将省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国内旅游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国内旅游业的意见
我省是个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的大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各地陆续开发建设了一批景点、景区和基本的接待设施,经营国内旅游的旅行社已达300多家,旅游食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接待能力大大增强,1993年全省国内旅游达3600万人次,收入25亿多元。国内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交通、轻工、商业、建筑、园林、饮食等相关行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对繁荣经济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领导和部门对发展国内旅游业重视不够,缺乏长远规划和引导,景区、景点建设层次不高,旅游基础设施不配套,市场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较低。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要求,为使我省国内旅游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使旅游业成为我省经济中支柱性产业之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把发展国内旅游业作为我省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支柱来抓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潜力是非常大的,我们完全有条件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四川第三产业中的一个支住产业。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把发展国内旅游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制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及配套政策措施时,对国内旅游业的发展要有相应的安排,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统计制度,以作为宏观指导的依据。
各地在制定旅游发展计划时,对旅游景点和设施的建设,应根据旅游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充分论证,按审批权限经同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计委审批立项。在建设过程中要突出特色,注重文化内涵。要根据《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做好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实行景区管理目标责任制,协调旅游、城建、文化、宗教、园林、水利等部门之间的关系。要继续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速我省旅游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3〕29号文),加快国内旅游业的发展。
二、努力发展大众旅游产品,满足大众旅游的需要
目前,要积极发展和扶持为公众喜爱的旅游游乐设施、中低档接待服务设施、方便安全的交通运输工具。要树立“大旅游”的观念,在统一规划,强化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继续贯彻“国家、地方、部门、集体和私营一起上”的方针,多渠道筹集资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旅游产品的发展。重点扶持市场需要、效益好的大众旅游产品。
要充分利用国家实行每周44小时工作制后,职工休闲时间增多的条件,努力满足大、中城市居民到城市周边度假旅游的需求。积极采取措施缓解铁路、航空和内河航运客运紧张矛盾。积极扶持以旅行社为龙头的国内旅游接待服务体系,给予经营便利,以不断提高国内旅游业的水平。
三、要逐步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国内旅游市场
各地区、各部门要打破地区、行业界限,在交通运输、景区建设、产品开发、客源的输送和接待方面联合协作,共同发展。反对乱设关卡,以邻为壑,搞封锁垄断。
在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内旅游市场的同时,要加强市场管理。各级政府要支持和协调旅游、工商、物价、公安、税务等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管理工作。鼓励旅游企业依法经营、平等竞争,反对违章违法经营。对旅行社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行为。异地经营的旅行社要服从当地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按规定办理批准和工商注册手续。要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取缔无证导游和“野马”导游。
四、努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要逐步建立国内旅游业的行、游、住、吃、购、娱各个方面服务质量标准,建立管理监督和投诉制度。旅行社要挂牌经营,各旅游食宿点、购物点、娱乐场所要认真执行物价政策,明码标价,保质保量地为旅游客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坚决制止索要小费、私收回扣等不正之风。要积极引导组团旅游,保证团体按计划运行。对强拉团队购物、住店等违反旅客意愿,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旅行社员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倡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服务。
旅游安全是发展旅游业的保证。公安、旅游、铁路、交通等部门要相互配合,采取措施,整顿旅游交通秩序,进一步搞好旅游景点的社会治安管理,做好消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对旅行社组团要积极推行保险制度,逐步实行意外责任保险。
五、要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旅游行业管理的主导作用,加强与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指导旅游项目建设,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质量监督检查,提高旅游业总体服务质量。要不定期的对旅行社、各旅游食宿点和购物点及娱乐场所进行抽查,向游客推荐服务质量信得过的单位,逐步实行推荐挂牌管理。
严禁公费旅游。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公费旅游业务。
四川省旅游局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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