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nLII [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浙江省地方法规

You are here:  AsianLII >> Databases >> 浙江省地方法规 >> 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政府民主决策制度的通知

[Database Search] [Name Search] [Noteup] [Help]

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政府民主决策制度的通知

  【发布单位】81102

  【发布文号】浙政发[1999]211号

  【发布日期】1999-08-28

  【生效日期】1999-08-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政府民主决策制度的通知

(浙政发〔1999〕211号)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省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现就进一步完善省政府民主决策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主决策重要性的认识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根本的领导制度。政府机关实行民主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政府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政府决策准确、科学的重要前提。实行民主决策的过程,既是一个维护人民群众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也是一个集思广益,促进决策日臻完善的过程,我们正在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激烈,各种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因此,在省政府及各级政府工作特别是制订决策中,必须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意见,重视和发挥各类咨询机构及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程序,使政府决策尤其是重大决策严格建立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

 二、明确民主决策的重点

  政府民主决策一定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省政府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重要指示、决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制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及财政收支预决算;确定全省性的重大建设项目。

  (三)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

  (四)组织省政府的重大活动,出台重大行政措施、重要的改革方案和政策,确定重要的奖惩事项。

  (五)省级重要机构的设立、撤并和职能调整,市(地)行政区域的调整。

  (六)研究处理下级政府上报的重要请示事项。

  (七)需要提交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或需报告上级政府的重大事项。

  (八)其他需要由省政府决策的重要事项。

 三、完善民主决策的程序

  省政府重大决策程序为:决策事项的提出→决策的准备→决策的确定→决策的实施。

  (一)决策事项的提出。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各位领导以议题(课题)形式提出,根据内容再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具体承办。这些承办单位可以是省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省直属单位,也可以是咨询、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

  (二)决策的准备。主要由议题(课题)的承办单位完成,省政府领导视情参与。决策准备阶段主要分3个步骤:

  1.提出方案。承办单位接到议题(课题)后,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各方面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2.协商论证。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意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部门之间协商未能就解决问题达到一致意见的,必须如实、明确、具体地列举有关不同意见,以便省政府领导决策。凡未经部门认真研究或未经部门之间充分协商的问题不得上报省政府。

  3.提交决策。上报省政府的方案由省政府分管秘书长或办公厅分管主任负责把关。分管秘书长、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征求意见,组织协调、论证。待各方意见统一、方案成熟后,提交省政府决策。提交决策的方案应包括前期论证及协调情况、决策依据、利弊分析、相应对策、倾向意见等内容。

  (三)决策的确定。省政府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决策途径。传达和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决策,研究和部署省政府重要工作,需报请国务院审定的重要事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定的议案,由省政府颁布的行政规章,一般由省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决定。省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全省性重要会议的准备,一般由省长办公会议决定。涉及多个部门的一些专门问题,由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

  (四)决策的实施。凡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决执行,并定期反馈贯彻落实情况。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政务督查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省政府在重大事项决策的整修过程中始终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沟通,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完善政府决策,不断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

  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是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决策的基础。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加强调查研究,有助于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助于密切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也有助于促进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省政府及省政府组成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各位领导每年都要安排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科研第一线,主动向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了解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批评。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基层建立相应的调查研究联系点,多和基层干部群众交朋友,拜他们为师;定期不定期地向他们了解情况,关心他们的困难,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各类实际问题。

  调查研究要坚持不断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调查问题,研究问题,大胆反映真实情况,克服和反对各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改变从机关来到机关去、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等作风不深入的做法。通过调查研究,跟踪把握工作中的发展动态,从而获取详实的第一手材料,为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五、充分发挥咨询机构和社会力量作用

  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咨询机构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是决策民主化的又一重要手段。因此,省政府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要更多地发挥咨询机构的参谋作用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决策辅助作用。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网络系统。要进一步完善现有计算机政务信息网络,配置必要的技术设备,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办好信息刊物,确保政务信息的快速、高效传送,提高政府系统内部信息的共享水平,为政府民主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二是健全咨询网络组织。进一步加强政府决策咨询系统的建设,调整结构,充实力量,形成网络。要加强与省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省经济建设规划院、省政府参事室等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

  三是建立联系制度。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联系,建立省政府领导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制度。采取座谈走访、专题讲座、组织调研等多种形式,主动征询、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zj/laws/28e281419e6f79549cac01b781d26bdec64f67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