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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杭政办函〔2003〕303号
【发布日期】2003-12-09
【生效日期】2003-12-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杭州市今冬和2004年杭州市区有序用电方案
(杭政办函〔2003〕30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冬和2004年杭州市区有序用电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十二月九日
今冬和2004年杭州市区有序用电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用电紧缺时期“让电于民”的一系列决定,保证今冬及明年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最大限度地满足杭州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二)形势预测。
据省电力公司预测,今冬我市电力供求矛盾依然十分突出。2004年省网可供电力负荷总体与2003年持平,估计在1350万千瓦左右,按2003年比例可分配给杭州电网的负荷估计在270万千瓦左右,地方电厂可供电40万千瓦;按照杭州市经济社会的预期发展趋势,2004年仍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因此,即使今冬明夏的气温、雨水与往年差别不大,预计2004年杭州电网全社会用电负荷需求仍将达到440万千瓦左右,比2003年增长15%,供用电形势将比2003年更加严峻,缺电的状况也将由2003年的季节性缺电变为全年性缺电,其中2004年7、8、9三个月最为严重。
1、今冬用电状况预测:杭州全网网供最高负荷需求310万千瓦,省网可供负荷在285万千瓦以下,缺口约25万千瓦;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最高网供负荷需求约175万千瓦,缺口约10万千瓦。
2、明夏用电状况预测:杭州全网网供最高负荷需求400万千瓦,省网可供负荷约270万千瓦,缺口130万千瓦;市区最高网供负荷需求200万千瓦,可供负荷150万千瓦,缺口50万千瓦。
(三)工作原则。
1、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调度,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
2、确保重点的原则。确保省(市)政府、部队重要党政军警机关及重要用户的正常用电;确保不因电力供应紧张引发其他的公共安全问题;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群众的生活用电。
3、分级控制原则。根据气温和负荷的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5个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出现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4、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省网可供负荷按预定的分配方案分配给杭州市区和5个县(市、区),市级本部和各区政府全力做好杭州市区的有序用电工作,5个县(市、区)按照分配的负荷指标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有序用电工作。用电缺口不断扩大时,由各级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让电于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相关政策支持。
为保证有序用电方案的有效实施,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出台《关于安装使用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暂行规定》、《关于有连续用电特殊要求重要用户必须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的通告》、《关于推广使用冰蓄冷中央空调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措施。
(五)杭州市区用电缺口预警分级。
鉴于对以上形势的分析,可将市区缺电形势按每10万千瓦分为五个预警等级:
A级:用电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10至20万千瓦;
C级:用电缺口在20至30万千瓦;
D级:用电缺口在30至40万千瓦;
E级:用电缺口在40至50万千瓦。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有序用电管理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3〕183号)的精神,建立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经委、计委、农办、电力局、建委、旅委、贸易局、公安局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成。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杭州市(市区)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市经委:负责全市有序用电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审核超计划、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
市电力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协调及有序用电方案的具体实施。市建委:负责督促市区施工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旅委:负责督促市区宾馆、饭店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贸易局:负责督促市区商场、超市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时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各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内其他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二)日常管理机构。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电力局),成员由市经委和市电力局派员组成,具体负责处理全市有序用电的日常工作,报告日常的供用电情况,负责信息沟通与相关协调工作。
(三)监督检查组。
由市经委和市电力局组成有序用电检查组,负责对全市工矿企业、商业用户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督查。由市经委牵头,市能源监察中心根据《节能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和《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等空调、照明动力系统用电和节电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负荷预警与信息报告。
由市电力局负责负荷预警的日常工作和信息报告,继续实施线路轮休日制度,在新闻媒体上提前公告拉闸限电线路和区域。有关新闻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二)加强对用户侧的管理。
给市区35千伏和10千伏的所有专线用户安装现场管理系统的负荷控制装置,并加强对这些用户的动态管理。对装机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1765家非重要用户、1300余家非重点工程的临时施工用电用户以及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和娱乐场所,按行政区域划分给各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响应方案进行控制和监督检查。
(三)高度重视保安措施。
要吸取今年国际上发生的数起大停电事故的教训,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停电以后电力用户的安全应急措施。市经委和市电力局要督促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要通讯和交通枢纽、重要实验室、公用市政上下水企业,以及生产易燃、易爆或剧毒产品的特殊企业、重要宾馆和其他中断供电将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事故的重要用户配备自备电源和停电应急保安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由于不可避免地要启用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造成城区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轮流停电,交通管理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
(四)加强服务补位工作。
市电力局要充实和加强“95598”呼叫中心的力量,加强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要以用户满意为目标,“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接好用户的每个求助电话。要加强电网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高温高峰期间系统“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
(五)加强沟通和宣传。
要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专门的联络通道。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全社会节约用电的宣传,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让电于民”有序用电的各项举措。
四、应急响应
(一)A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0万以下,启动A级应急响应。
1、1765家非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公布的线路轮休表实行“停二开五”。
2、对连续性生产的化工、玻璃、造纸、化纤等生产企业(或生产工艺),按其生产线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早峰(8:00―11:00)和晚峰(18:00―23:00)的用电负荷。辅助设施用电峰期降到最低水平。
3、高能耗的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等企业和设备,一律在每天23:00―次日7:00用电。
4、对拖欠电费的用户实施停电。
5、108家专线用户按通知要求进行错峰用电。
6、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时,启用限电序位表的基本轮(1-2),按缺口拉电。
(二)B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0万至20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A级响应基础上仍有3-10万千瓦用电缺口时,启动B级应急响应,即在A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专线用户按要求进一步扩大错峰范围。
2、所有广告用霓虹灯、灯箱一律停止用电,“亮灯工程”暂停用电。
3、启用限电序位表的前三轮,按缺口拉电。
(三)C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20万至30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B级响应基础上仍有3-10万千瓦用电缺口时,启动C级应急响应,即在B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高能耗的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等企业和设备停止用电。杭钢集团的电炉在晚峰期间停用。
2、1765家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实行“停三开四”:生产时早班10:00―18:00用电,晚班23:00―次日7:00用电,中班停止生产。
3、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单位的空调在早峰(8:00-11:00)、晚峰(18:00-22:00)时停用二分之一。
4、对仅供机动车辆行驶的高架快速干道和桥梁的照明路灯以及其他道路路灯实施减半用电。
5、启用限电序位表的前四轮,按缺口拉电。
(四)D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30万至40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C级响应基础上仍有3-10万千瓦用电缺口时,启动D级应急响应,即在C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1765家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实行“停四开三”。
2、暂停非重点工程的临时施工用电。
3、338家外资企业和省、市属重点企业按公布的供电线路线休表实行“停二开五”,生产时必须控制早峰(8:00―11:00)和晚峰(18:00―23:00)的用电负荷。
4、杭钢集团的电炉早、晚峰期间停用。
5、启用限电序位表的前四轮,按缺口拉电。
(五)E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40万至50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D级响应基础上仍有3-10万千瓦用电缺口时,启动E级应急响应,即在D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停高能耗企业用电。要求杭钢集团的电炉在8:00―23:00停止生产。
2、338家外资企业和省、市属重点企业实行“停三开四”,生产时必须控制早峰(8:00―11:00)和晚峰(18:00―23:00)的用电负荷。
3、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的空调在早峰(8:00―11:00)、晚峰(18:00―22:00)用电负荷减半的基础上,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在线休日及次日晚峰时段(18:00―22:00)停止用电。
4、连续生产企业可安排集中检修(原则上安排在7月15日-8月15日期间)。
(六)紧急事故响应。
当电网供电负荷缺口超过50万千瓦或在实施E级响应措施后仍缺电严重时,根据情况启用事故拉电序位表。并及时通过新闻界向全市发出紧急情况通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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