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浙江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浙委办[2000]21号
【发布日期】2000-03-16
【生效日期】2000-03-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的实施办法
(浙委办〔2000〕21号2000年3月16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中办发〔1998〕12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就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人员定编定岗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在搞好机构改革“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坚持干部四化方针,注重德才兼备,通过职位设置和人员定岗工作,优化人员结构,改善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人员定编定岗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工作需要,就是在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根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配备合适的人员任职,达到因职配人、人尽其才。群众参与,就是增加定岗工作的透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公平、公正。采取不同方式让群众参与和监督定岗工作。综合考评,就是在配备人员时,公布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采取一定方式产生预选对象,干部人事部门进行综合考察,产生拟定岗人选。组织决定,就是对拟定岗人员,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任用程序,由各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依照规定任命。
二、定编定岗的主要内容
(一)科学合理设置职位。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职位设置要简便易行,科学合理,统一规范,并着重抓好以下环节:
1.分解职能,确定职位。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以工作性质、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为依据,调整和设置职位。不得自行提高规格、职能或改变名称、随意设置职位。职位名称要简明、规范,体现职位的特点和所处层次。
2.制订职位说明书。按照职位的要求,修订或编制相应的职位说明书,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人员选配定岗的依据。
3.核定非领导职务职数。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核定非领导职务的职数,设置非领导职位。
(二)核定内设机构的编制。根据重新核定的部门编制数,在各内设机构职能分解和职位设置的同时,通盘考虑编制的分配,核定各处室的编制。
(三)合理配备人员。在人员配备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职位、职数配备各职务层次的干部,同时注意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性别结构,达到最佳组合。人员配备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在严格考核“德、能、勤、绩”的基础上选配人员。选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相应学历、专业知识、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必要的工作经历;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4.应在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人员定岗的主要方法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干部“四化”方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组通字〔1998〕33号)的规定,认真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选配工作。
(一)竞争上岗与双向选择。省级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位,可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人选,中层以下非领导职位一般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人选。竞争上岗一般在本部门现有同级职务人员中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符合晋升条件的下一级职务人员参与竞争。双向选择要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以后进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轮岗与回避。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对在同一领导职位任职五年以上的,从事人、财、物管理的,负责证、照、牌核发以及项目、经费、配额审批的公务员,凡符合轮岗条件的,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对现有应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同时防止新的应回避现象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的人员定编定岗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切实做到任人唯贤,不徇私情,不封官许愿,不借机打击报复,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认真做细、做实工作。要坚持原则,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各项纪律。这次定编定岗工作,是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党性、党风和组织纪律、大局观念的一次实际考验。组织决定后,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批评教育仍无效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在人员调整过程中,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影响机关形象的现象发生。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zj/laws/9771971ff3982bcafd5c93ecdd19064c5453e6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