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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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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每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訂定為$10,300.00(澳門幣壹萬零叁佰元整)。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7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0/2007

刊登日期:

2007.10.3

版數:

1563-1564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政局 -
  • 第27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發行並流通以「馬禮遜來華二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五角 200,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200,000枚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7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40/2007

    刊登日期:

    2007.10.3

    版數:

    1564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政局 -
  • 第27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起,發行並流通以「中國內地景觀」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含面額澳門幣十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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