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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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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批示:
王秀妹——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一職階助理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
透過本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許文英在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擔任第二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d)項及第六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劉婉婷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職務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代主任 林浩然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的批示:
梁文雅,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屬編制外合同,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起終止在本署的職務。
摘錄自審計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的批示:
劉偉明學士及唐碧菁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款,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署擔任高級審計師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日起續期一年。
吳詠軍學士——根據第11/1999號法律第二十五條、經第17/2000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8/199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款,以及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其在本署擔任審計師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續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審計署
綜合事務局代局長 鄭覺良
警察總局局長根據第38/200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四款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治安警察局副警務總長梁文昌,編號107881,他在警察總局長約三年的任職期間,工作表現突出,是一位克盡己職,忠誠盡責,積極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梁文昌副警務總長在擔負所領導的新成立的聯絡辦公室工作上,努力不懈,最終經過長期的研究、分析,制訂了一系列系統及相對完善的規則及程序,為聯絡範疇的日後工作提供了寶貴的指引。
值得強調的是,他在任職聯絡辦工作期間,主動積極地參與及開拓與內地多個刑事偵查部門的聯繫,並透過建立定期會晤,有效地加強了區際及國際警務合作關係。
他在工作上為人謙虛、審慎、勤奮及友愛,贏得同事的愛戴及尊重。
梁文昌副警務總長是一位在個人、及警務專業均表現卓越的警官,於出任上述職務期間為提高警察總局的工作效率、聲譽及有效履行任務等均作出了無可置疑的貢獻,基於此,本人特此予以嘉獎。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
警察總局局長 白英偉
警察總局局長根據第38/2001號行政命令第一條第四款所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治安警察局警長高恩承,編號102831,他在警察總局情報分析中心服務長達四年,對成立及鞏固情報分析中心的運作作出了顯著的貢獻,誠為一名熟悉警務情報及行政範疇,具有豐富經驗及專業才幹的警務專業人員。
高恩承警長對工作熱誠投入,對交付予他的繁重任務,均能一一履行。尤其是在收集、分析、處理及登記刑事情報方面,他運用所學的專業知識,及時及有效地鞏固了最重要的資料庫,使情報分析中心的刑事情報順利納入現時的整合系統。
他具有良好的個人品德,逾二十三年的警界工作經驗,這使他成為曾服務的多個警務部門之間的重要聯繫角色,誠為提昇澳門保安部隊工作的一名重要成員,並被其上級評為受尊重的合作夥伴。
高恩承警長是一位表現出色、高度專業,並擁有個人仁愛及合群能力的警長,為警察總局及情報分析中心的效率、聲譽及任務貢獻良多,基於此,本人特此予以嘉獎。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
警察總局局長 白英偉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警察總局
局長 白英偉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終止海關關員編制人員,高級關員編號02930——何錦紅在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派駐,並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返回海關執勤。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終止海關關員編制人員,高級關員編號10920——何雪艷在保安協調辦公室的派駐,並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起返回海關執勤。
摘錄自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所作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以及第4/2003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的規定,經海關關長的建議,決定如下的任命:
殷鎮玄——海關關員高級職程副關務總長,編號02951,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海關知識產權廳知識產權監檢處處長職務,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為期一年;
黃偉文——海關關員高級職程關務監督,編號10861,以代任制度方式,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擔任海關口岸監察廳澳門關檢處處長職務;
李思雅——海關關員高級職程關務監督,編號01980,以代任制度方式,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擔任海關行動管理廳行動策劃處處長職務;
戚堅好——海關關員高級職程關務監督,編號01910,以代任制度方式,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擔任海關海關培訓中心主任職務;
余益銓——海關關員高級職程關務監督,編號02981,以代任制度方式,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擔任海關海上監察廳海上巡邏處處長職務。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海關
關長 徐禮恒
摘錄自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第三職階特級助理技術員Fátima Filomena Rosário dos Remédios之編制外合同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獲續約一年。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二日第3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終審法院院長第 3/2000號批示第一款第七項以及現行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本辦公室之第三職階熟練助理員楊永添之散位合同獲准以同一職級續期一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鄧寶國
在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查贇先生於剛過去的2004/2005的司法年度最後一天因私人理由的請辭而終止職務之際,法官委員會議決對其一貫的以高度責任感勤奮投入工作的態度予以表揚。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於法官委員會
法官委員會主席 岑浩輝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Maria Cristina Freitas Gomes da Silva 學士的請求,其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約,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新聞局
局長 陳致平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林君凡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由同月同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合格的獨一應考人莫傑華,一等高級技術員,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於行政暨公職局
局長 朱偉幹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首席文案鄭麗湘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傳譯及翻譯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主任文案。
摘錄自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准考人,第二職階二等文員馬騏駿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行政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一等文員。
本局徵用之行政暨公職局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劉素梅及鄭麗嫻、第二職階首席翻譯梁美華、第一職階首席翻譯鄧顯光及第二職階一等翻譯馮錦雄,因徵用期屆滿,終止在本局的職務,並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返回原機關。
特此聲明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法務局
局長 張永春
按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之批示:
根據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曹偉健、趙翠儀及盧艷芬為第一職階二等資訊技術員,薪俸350點,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身份證明局
代局長 陳海帆
按照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的批示:
譚華深學士——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b項、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修訂的第二十七條第三款b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簽訂為本局散位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為期六個月,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按照本人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之批示:
本局第六職階散位半熟練工人李榮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第三款 a項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約獲續期一年並執行相關的職務,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於印務局
局長 馬丁士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之批示:
本局第三職階首席高級資訊技術員周, 立基,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考試成績表中唯一投考人,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三條,聯同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及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獲確定委任為本局人員編制第一職階顧問高級資訊技術員,以填補由六月二十三日第15/2003號行政法規為整體配備而設立之空缺。
陳, 美玲——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其散位合同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第三職階助理員之職務,由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起生效。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之批示:
鄺,信昌學士——根據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五日起,其定期委任獲續期一年,擔任本局國際經濟事務處處長之職務。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經濟局
代局長 蘇添平
茲證明: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在財政局公證處第169號簿冊第136頁至147頁繕立之賽馬專營批給公證合同,其最後一次的修訂繕立在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同一公證處第364號簿冊第54頁至55頁的公證合同,現對其再作出修訂,並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同一公證處第381號簿冊第16頁至18頁繕立公證合同,內容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Companhia de Corridas de Cavalos de Macau, S.A.R.L.同意修訂和修改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的第二條、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如下:
第二條——批給期限
一、延長Companhia de Corridas de Cavalos de Macau, S.A.R.L.經營賽馬專營合同的期限十年,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開始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二、維持廢止不變。
三、本合同的條文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必須經過一次強制性修訂。
第九條——定額年稅
一、為了專營賽馬,承批公司須向批給實體支付定額年稅澳門幣壹仟伍佰萬元;
二、不論每年已核算的投注額多少,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應付定額年稅;
三、(廢止);
四、(維持原內容);
五、(廢止);
六、(廢止);
七、(廢止)。
第十條——博彩稅
一、(維持原內容);
a)(維持原內容);
b)(維持原內容);
c)(維持原內容);
d)(維持原內容);
e(維持原內容);
二、(廢止);
三、(維持原內容);
四、博彩稅分十二次繳予政府庫房,而有關款項須於有關月份翌月10日前繳付。
第十二條——海島市發展稅
(廢止整條條文)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Companhia de Corridas de Cavalos de Macau, S.A.R.L.同意消滅澳門賽馬會基金;此基金是根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財政局公證處第317號簿冊第134頁至136頁背頁繕立的賽馬專營批給合同之附加條文第二條而成立,內容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Companhia de Corridas de Cavalos de Macau, S.A.R.L.同意消滅澳門賽馬會基金,將該基金至今存有的財務資產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維持現修改合同的其它條款。”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
專責公證員 朱奕聰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根據四月三十日第17/GM/87號批示,茲公布下列(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二零零五)款項轉帳,該轉帳由經四月二十七日第22/87/M號法令第一條修訂的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核准: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財政局——局長 艾衛立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及六月三十日作出的批示:
本局確定委任的第二職階特級督察古國源和李小娉及第二職階一等督察徐杏妍——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九條第四款b)項連同八月十一日第30/2004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由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起,以定期委任方式前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修讀司法文員任職資格課程,為期一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Lameiras, Noémia Maria de Fátima擔任本局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獲續期兩年。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和七月二十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
黃健清,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任為就業廳廳長;
梁錫根,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續任為外地僱員處處長。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
容偉源,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85;
De Carvalhosa do Serro Agostinho, Rita,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30;
韓浣慧,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李妙玲,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三等文員,薪俸點為195。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續期一年,並以附註方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職級和薪俸點分別如下:
梁靜敏,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00;
鄺崑慧,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起續聘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305;
方綴妮,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起續聘為第二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薪俸點為205。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於勞工事務局
代局長 陳景良(副局長)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四款的規定,António Pedro Dutra da Silva Correia de Paiva學士在本局擔任副局長職務的定期委任續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Glória de Jesus Nabais Baldinho 學士在本局擔任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的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王靄茵學士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於博彩監察協調局
代局長 拜華
按照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發出的批示:
(一)檢察長辦公室第三職階檢察院首席書記員 Madeira de Carvalho Che, Regina Estela,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1006-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二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41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五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一)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第二職階首席行政文員 João Felisberto da Rocha Melo,退休基金會會員編號9929-5,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b項而須離職退休。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同一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3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三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二) 有關所訂金額的支付,全數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摘錄自經濟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及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三條第二款d)項及第六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的規定,沙蓮達學士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的定期委任,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九月二十八日第45/98/M號法令核准的《退休基金會章程》第六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六款之規定,Manuel Joaquim das Neves 學士兼職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職務之委任,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其每月報酬相等於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薪俸之百分之二十。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於退休基金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劉婉婷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鄺兆風之申請,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編制外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應第三職階助理員吳耀和之申請,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按照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七日起確定委任黃健強、蔡永安及陸瑞儀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專業技術人員組別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應第三職階工人黃英之申請,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終止其在本局之散位合同,並解除與本局之聯繫。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於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代局長 陳炳森副警務總監
按保安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之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批准治安警察局警員編號281951張文焯,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日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期間享受長期無薪假,並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九十八條d項之規定,處於附於編制狀況。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於治安警察局
代局長 李小平副警務總監
摘錄自本人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陳澔斐,以編制外合同形式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根據現行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六條第七款的規定,應其要求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起解除其與本局簽訂的合同。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司法警察局
局長 黃少澤
按照本監獄代副獄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第二及第五款,配合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本監獄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李節球、伍日輝及關潔冰獲修改其編制外合同第三條款,調整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370點,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的規定,由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六日起具有追溯效力。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澳門監獄
獄長 李錦昌
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作出的批示:
Jorge Humberto Gomes Nobre de Morais——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從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起,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用為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顧問,為期一年,並有權收取第三職階醫院主任醫生法定薪俸的百分之五十作為薪金。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之批示:
Ana Maria Brito da Rosa Ferreira為本局散位合同第三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按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 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起將合同修訂為有期限散位合同,為期一年,並晉階為第四職階第一職等衛生服務助理員。
按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之批示:
本局應編制外合同第三職階二等文員Sharoz Datarama Pernencar之要求,將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解除其合約。
按照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之批示:
取消編號第26號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牌照,其名稱為“康泰行”,營業地點為澳門賈伯樂提督街68號新發大廈一樓B座,其第二倉庫位於澳門沙嘉都喇賈罷麗街60-A號地下及閣樓,持牌人笪有明,居住於澳門�阞素�31號一樓B座。
核准名稱為“康泰行”之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從事藥物業活動,牌照編號為第179號以及其營業地點為澳門賈伯樂提督街68號新發大廈一樓B座,其第二倉庫位於澳門沙嘉都喇賈罷麗街60-A號地下及閣樓,持牌人笪餘發,居住於澳門海邊馬路31-33號碧瑤閣第二座三樓D座。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於衛生局
局長 瞿國英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曹慧、周琛、武小迪、陳學青、陳琰樂、后則周、李峻、呂瀟、魯岩、王笑影、邢慧芳、徐陽和鄭麗琴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五條第一款及第七條,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局與下列澳門樂團樂師重新簽訂個人工作合同,為期兩年,除最後兩位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外,其餘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羅婭和施為民—— 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
蘇家軍—— 擔任中提琴聲部樂師;
徐宏波—— 擔任低音提琴聲部樂師;
鄺葆莉—— 擔任大提琴聲部樂師;
曹慧和周琛—— 擔任小提琴聲部樂師。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五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個人工作合同方式聘請陳詠欣、吳茂楠和朱炳輝在本局擔任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九條,以及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David Guy Michel Rouault、Jan Hejhal、Ludek Zakopal、Manon Lewis、Michael John O’Donnell、Shamil Yusupovich Lutfrachmanov、Vit Polasek、Caspar Leo Billington、David Mimra、Denis Kriger、Georgi Khazan、Ivan Stebila、Jiri Pelka、Petra Mimrova、Radim Navratil、Peter Damian Griffiths、Angela Janel Rowland 和 Catherine Louise Clayton在本局澳門樂團擔任職務的個人工作合同第五條第一款及第七條,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摘錄自簽署人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第四職階熟練助理員陳自鏡在本局擔任司機職務的散位合同第一條款,轉為在檔案修復部擔任職務,職級及職階維持不變,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文化局
代局長 王世紅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高,珍美及司徒, 唯倩,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及九月十六日起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350,為期一年。
“滾動卡拉OK酒吧”,葡文名稱為“Rodopio”和英文名稱為“Sway”酒吧連卡拉OK在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獲發第0413/2005號牌照,持牌人為雷如湛。該酒吧被評定為一級,位於澳門飛南第街55號和59號AB舖及AC舖地面層和1樓(外港新填海區第9地段)。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於旅遊局
局長 白文浩副局長代行
摘錄自本局局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下列工作人員在本局擔任如下職務的散位合同續期一年:
助理員:第六職階,薪俸點為150:孔秀娟及黎麗莎,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四日及九月六日起生效;第五職階,薪俸點為140:辛玉卿、王艷興及李翠萍,各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九日、九月十日及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第三職階,薪俸點為120:梁淑霞,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於社會工作局
代局長 容光耀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以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33/2001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延續本局編制內人員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沈夷佳學士及編制外合同人員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王庚學士在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主任翻譯員梁愛玲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翻譯員組別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條第一款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的規定,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布的評核成績中唯一合格應考人,一等技術員徐如珊學士獲確定委任為本局編制技術員組別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於體育發展局
代局長 黃有力
摘錄自本辦公室代主任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八月十七日及八月二十二日作出之批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三款b)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趙健敏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三職階半熟練工人,薪俸點15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二款及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梁群英在本辦公室擔任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日起續期一年,並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薪俸點370。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Maria Teresa Alves Leite Dias Soares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六日起續期一年,薪俸點650。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陳伯煇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五年度體育發展基金本身預算之修改,該等修改獲社會文化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批示核准:
經濟分類 | 項目 | 追加/登錄 | 撤銷 |
02.02.07.02 | 其他消耗品 | $ 200,000.00 | |
02.03.06.00 | 招待費 | $ 50,000.00 | |
02.03.09.01.05 | 澳門國際龍舟賽 | $ 220,000.00 | |
02.03.09.01.06 | 澳門高爾夫球公開賽 | $ 30,000.00 | |
02.03.09.01.07 | 籌備及參加亞拉夫樂運動會 | $ 50,000.00 | |
02.03.09.01.08 | 亞洲體育舞蹈錦標賽 | $ 2,000,000.00 | |
02.03.09.01.11 | 籌備及參加葡語系國家運動會 | $ 1,500,000.00 | |
02.03.09.01.12 | 籌備及參加世界大學生運動會 | $ 884,500.00 | |
02.03.09.01.99 | 其他特別計劃 | $ 4,000,000.00 | |
04.02.02.01 | 租用設施 | $ 1,000,000.00 | |
05.04.00.03 | 負擔之備用金撥款 | $ 565,500.00 | |
總數 | $ 5,250,000.00 | $ 5,250,000.00 |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於體育發展基金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黃有力
摘錄自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鄺玉華學士—— 以個人勞動合同錄取在本委員會擔任行政技術員職務,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八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摘錄自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作出的批示:
應黃嘉明學士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行政技術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起予以解除。
應Antonieta Fernandes Manhão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文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起予以解除。
應黎婉儀學士請求,其在本委員會擔任網頁、通訊及電腦行政技術員的個人勞動合同自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協調員 助理協調員朱妙麗代行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作出的批示:
蕭日鵬及毛燕斌——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的批示:
唐偉明、林輝及鍾志強——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助理技術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作出的批示:
Augusto Lopes Monteiro——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b) 項及第四條的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本局土工技術暨道路處處長,為期一年,以填補根據七月七日第29/97/M號法令附件之人員編制表內,前據位人李國駒工程師因定期委任期屆滿而留下之空缺。
按照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訂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款之規定,茲公佈有關之履歷:
學歷:
里斯本土木高等學院土木及礦坑專科;
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未完成);
澳門大學/Instituto de Soldadura e Qualidade——質量工程文憑課程。
專業培訓:
澳門東亞大學理工學院——DBASE III plus 初階課程;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建築鋼結構規章課程。
語言培訓:
澳門大學——英語進階課程;
行政暨公職局——普通話課程第四級。
工作經驗:
1973/08-1974/03,實習生——里斯本民航總局——第一科(1973/10-1974/03,兼職——里斯本“PROPLANO”研究及圖則辦公室);
1974/04-1975/11,里斯本“PROPLANO”研究及圖則辦公室);
1975/11-1976/02,服兵役(招募期);
1976/02-1976/07,里斯本“PROPLANO”研究及圖則辦公室;
1976/07-1981/06,技術輔導員——工務運輸廳;
1981/07-1989/12,技術助理——工務運輸司;
1989/12-1996/06,首席技術員——土地工務運輸司(1989/01/30-1989/07/29放短期無薪假;1989/07/30-1994/10/31放長期無薪假;1990/01-1994/10,工程處處長——澳門大學);
1996/06至今,特級技術員——土地工務運輸局;
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至現在,被委任為土工技術暨道路處代處長——土地工務運輸局。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的批示:
劉保明——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獲聘任為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六個月。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被定期委任為處長的第三職階特級技術員Augusto Lopes Monteiro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賈利安
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經六月二十三日第25/97/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a)項及第四條,以及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b)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a)項規定,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本局編制內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劉麗群碩士為本局行政暨財政處處長,由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起,為期一年,以填補經三月十日第29/97/M號訓令修改的十二月二十日第70/93/M號法令所設立之職位。
為著應有之效力,茲聲明根據六月二日第20/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被委任為處長的本局第二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劉麗群轉為本局編制內超額人員狀況。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代局長 張紹基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八條及十九條規定,現刊登有關二零零五年度環境委員會本身預算之修改,該修改獲運輸工務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批示核准及獲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確認:
經濟分類 | 名稱 | 增加(澳門幣) | 註銷(澳門幣) |
02-03-07-00 | 廣告及宣傳 | 100,000.00 | |
02-03-09-00 | 未列明之負擔 | 137,858.47 | |
05-04-00-00-01 | 備用金撥款 | 237,858.47 | |
總額 | 237,858.47 | 237,858.47 |
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於環境委員會
代執行委員會主席 黃蔓葒
摘錄自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批示: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徵用財政局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蕭書香,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起在本辦公室擔任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之職務,薪俸點為540,為期一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於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山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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