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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六月八日第37/91/M號法令第二條修改的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陳致平擔任新聞局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續期壹年。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公報 - 第二組法規: | 第33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報編號: | 42/2005 |
刊登日期: | 2005.10.19 |
版數: | 7154 |
葡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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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現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中式彩票專營特許合同》第十六條第一款,並按照三月二日第13/92/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Gonçalo Jorge Cabral Lourenço da Silva 擔任政府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由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續期一年。
二、執行上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為$6,600.00(澳門幣陸仟陸佰元整)。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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