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auLITES 主頁 | 資料庫 | WorldLII | 搜尋 | 意見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你在這裏:  MacauLITES >> 資料庫 >>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第45/91號共和國總統令

搜尋資料庫 | 搜尋文件標題 | Noteup | 說明

第45/91號共和國總統令

第45/91號共和國總統令

九月六日

共和國總統根據《憲法》第一百三十八條b項之規定,命令如下:

批准由葡萄牙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在紐約簽署,並經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日第29/91號共和國議會決議通過以待批准之《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

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二日簽署

命令公布

共和國總統 蘇亞雷斯

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九日副署

總理 施華高

(一九九一年九月六日第205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A)

第29/91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MacauLITES: 版權 | 責任聲明 | 私隱政策 | 意見
URL: http://www.macaulites.org/chi/mo/legis/laws/4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