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auLITES 主頁 | 資料庫 | WorldLII | 搜尋 | 意見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你在這裏:  MacauLITES >> 資料庫 >>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第464/99/M號訓令

搜尋資料庫 | 搜尋文件標題 | Noteup | 說明

第464/99/M號訓令

第464/99/M號訓令

十二月六日

鑒於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所屬實體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一條規定,申請修改經五月十七日第129/93/M號訓令核准的中文學制——社會科學學士——社會科學專業課程之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以配合本地區現行高等教育模式;

鑒於新的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符合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組織章程的規定;

基此;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建議下;

總督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並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b項賦予之權能,下令:

第一條——核准載於本訓令並為其組成部份之附件I及II,有關中文學制——社會科學學士——社會科學專業課程的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第二條——該課程授予學士學位(Licenciatura)。

第三條——上述條文所指的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1999/2000學年入學的學生。

第四條——一、 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保證修讀五月十七日第129/93/M號訓令核准的學習計劃各學年的學生,可繼續並完成該課程,其已取得的權利受到保障,但可選擇過渡至新的學習計劃。

二、為著上款規定的效力,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的有權限機關訂定新學習計劃的過渡制度。

第五條——廢止五月十七日第129/93/M號訓令所載之中文學制——社會科學學士——社會科學專業課程的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總督 韋奇立

———

附件I

學術及教學編排

學術領域:

社會科學

入學條件:

符合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大學教育入學條件者;或具有高等專科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取得第四階段之前科目學分者。

課程期限:

學員最長須在八個學年內修畢240學分。

授課制度:

遙距教育制度,配合不定期的面授形式(解釋疑難及研討會)。

完成課程所需最少學分總數:

10學分科目的學習期為四十星期,5學分科目的學習期為二十星期。

在該大學設立的所有科目中,第一、二、三及四階段的必修科目最少學分總數為132學分,在上述各階段選修的科目最少學分總數為132學分。

每個科目每星期之學習時間不得少於十五小時。

評核方法:

採用國際通行的評核成績方法,包括筆試、作業及舉行期末考試。

附件II

社會科學學士——社會科學專業課程學習計劃


MacauLITES: 版權 | 責任聲明 | 私隱政策 | 意見
URL: http://www.macaulites.org/chi/mo/legis/laws/464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