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資料庫
| WorldLII
| 搜尋
| 意見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雪萬龍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天網資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簽訂資訊網絡及設備的保養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公報 - 第二組法規: | 第83/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公報編號: | 51/2004 |
刊登日期: | 2004.12.22 |
版數: | 8570-8571 |
葡文版本
相關類別 : | |||||
|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七條,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雪萬龍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綜合保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提供二十四小時遠端監察服務及租用遠端保安監察系統設備合同。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於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陸潔嬋
MacauLITES:
版權
|
責任聲明
|
私隱政策
|
意見
URL: http://www.macaulites.org/chi/mo/legis/laws/8220040